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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儿童险最高保额10万

中国早教网 www.zaojao.com发布时间:2011-03-22
   保险公司承保将受限,家长争搭儿童险“限购”末班车

  “4月1日起,保监会限制未成年人最高保险金额不超过10万,如果想为宝宝投保或加保请您抓紧!”最近,不少北京市民都收到保险营销员发来的类似短信。很多家长被搞得一头雾水,有的在咨询后赶着在“大限”前给孩子抢购被“限购”的保险。

  儿童身故保险金不得超10万元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纷纷赶在4月1日之前营销儿童保险,与保监会此前发出的一则通知有关。2010年11月18日,保监会下发95号文件《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1年4月1日起,“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近期保险公司陆续出台了针对未成年人的承保新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对部分含死亡给付条件的保险产品“限购”。

  儿童险身故金设限额非新政策

  其实,对未成年人保险的身故责任金设定限额的政策由来已久。1999年3月,保监会发出《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限额的通知》,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的死亡保险金额限定在人民币5万元。在2002年3月,保监会对限额进行了微调,将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地的上限提高到10万元,其他地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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